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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条借贷”背后的法律思考

时间:2016/6/16 14:54:47 点击:

近日,南都记者调查发现,有高利贷团伙通过一些网络借贷平台向大学生提供裸条放款,即进行借款时,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照替代借条。当发生 违约不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照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有借款的大学生诉称遇到了这样的麻烦,他们借款的目的多种多样,有的是 为了消费,有的是为了救急。

南都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放款者在多个互联网借贷平台提供这一服务,但大多为私下交易,互联网平台只是一个幌子,或者是变相隐藏的手段。

  有高利贷放贷者告诉南都记者,业内向大学生借款一般还会根据学校层级作出区分。专科,只要统招即可,一般专三学生是6000元额度,12个月还清;非毕业班 专科生10000元,最多24个月还清,且需在毕业前还清;本科一般不做限制,额度为15000元,最多分36个月还清,重点本科及研究生博士生的额度还 会高一些。上述所有产品均可提前还款。

   有受害者表示将在家人陪同下报警,另有借款者通过借钱了解到该途径存在暴利,转而又成为放贷者。对此,有律师表示,借贷平台作为服务提供者,对显而易见的违法信息负有监测排除的义务,特别是经过借贷者反映投诉的,未及时删除、屏蔽,应承担连带责任。

昨日12时,南都APP率先通过网络独家披露裸条借贷事件。当日下午,报道中涉及的QQ群表示已在网上监控到相关信息。18时许,群主语音指示:暂时禁言,裸条从现在开始暂时不接。与此同时,微博等平台中涉及裸条借贷的信息也陆续被删除。

   危险游戏:周息30%500元滚出5.5

   前晚,南都记者辗转联系上一名自称受害的女大学生李丽(化名)

   李丽称,今年2月她因为创业,在一家网络借贷平台进行了注册。据其回忆,该平台实行实名制,必须上传身份证、学生证以及填写家庭信息,包括家里人的联系方 式。李丽表示,通过该平台她第一次借了500元钱,周利率30%。因为到期没还上,重新借了新债还旧债,周利率仍为30%。利滚利后,李丽更加无法偿还,欠款目前已达5.5万元。

   李丽说,在欠款金额过万时,借款方曾多次向她催款。

   由于不敢声张,李丽想再次通过借新贷还旧债的方式来还款。此时,对方已不再轻易借款,要求其手持身份证拍裸照作抵押,还款后再将照片退还给她。无奈之下,李丽只得照做。很快,新的还款日到了,李丽仍还不上。对方表示,不还的话就会把照片发给其家人甚至公开。

   李丽告诉南都记者,在一些借款QQ群里只要喊一句谁接女生裸条,就会有很多人联系。她身边很多女同学都被卷了进来,但她们不大愿意讲出来。

   按照李丽的介绍,南都记者昨日加入了这一类借款群。

   南都记者在群里以裸条为暗语发声,两小时内有不少于5人与记者表达了接单意愿。

   随后,南都记者听从放款人要求,与其添加了QQ好友。

   放款人称,申请者需要先进行信息审核,材料包括素颜照两张、收还款截图、还款记录截图。此外,借款人还需提供年级、负债等情况。

   其称,借款利率为周息30%裸条下款手续费为10%

   放款人强调,如果到期不还款,裸体照片会被曝光,并与家长联系。

   南都记者在群公告发现了借款人对逾期不还者的警告:明天24点前!没有回款!将全方位公布,配图是露半张脸、关键处打码的女生裸照。在群文件中,也有对 借款不按期还者的信息公布,包括个人详细信息(电话、电话服务密码、身份证、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舍友联系方式等)、身份证正反照、学信网截图、班级 QQ群截图、手持身份证裸照等。

   在微博上搜索这家网络借贷平台,南都记者发现不少推广信息,其中一条称:开始放款了,审核快,无前期,额度500-5000元,只要你敢来,我就敢放。女大学生有限放款。

   另一条直言,持续放款中……女大学生裸条,接受的来。

   此外,网上日前出现的一些打了马赛克的照片,也揭开了裸条借贷模式的冰山一角。

  其中一张为彩信截图,发布者发出的短信内容为“2016423日,以男朋友抛弃需要借钱打胎为由,向我司借款一万元,利率为年息24%,约定一周为期归还,结果到期后恶意逾期。当事人借款时留下裸体视频及各位亲友联系方式,承诺……”

   新瓶旧酒:

  “裸条很早就有了

   据李丽介绍,刚开始借款是通过某知名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在被其禁止后,借款转移到了另一家网贷平台上进行。之所以转移到新平台,主要是因其承诺帮忙催收。

  该网贷平台的协议显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采取适当方式对借款人进行电话催收、上门催收、信函催收、委托第三方催收、司法诉讼催收、通过电视报刊等媒 体进行公告催收等,以及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予以通报;对借款人支付账户进行冻结、扣划等操作;对拒不归还欠款的,在该平台或关联平台上向所有用户披露借款 人违约信息等。

  李丽介绍,该平台目前最高利息是24%的年化利率,但放款人与出借人都是私下沟通好的,发布时连利息一起发布。比如 借5000元,一周利息是1500元,需要在该平台发布6500元需求,借款人先放给她1500元,让李丽还给他,然后再把剩下的5000元钱转给李丽。

  李丽说,有时双方约定利率为0,网贷平台从中不收手续费,而平台盈利主要靠逾期费用。逾期后,账户不得转账提现,会自动划扣余额偿还。而且逾期的账单须一次 性全部偿还,不可单独偿还部分账单。南都记者注意到,根据协议,借款人在还款日2200前未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宽限期内以截至当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平台按该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利率计收利息;借款人于宽限期仍未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自宽限期次日起不再计收利息,而以截至当日未偿还借款本 金为基数,以年化24%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一名来自湖北的李女士(化名)告诉南都记者,她在网络借贷平台已玩了一段时间,有借也有贷。中介(借贷)一直都有,借钱的时候我一般不找中介,直接找放款人。不过,我放款的时候,会有中介找到我。李女士说。

  李女士说,一般她与中介谈好后,会直接通过平台交易。交易的钱直接打给借款人的账号,但是每次中介在其中能挣多少差价她并不知道。

  来自云南的张先生(化名)告诉南都记者,这种玩法叫赚利差比如你在平台发布想借一万元,愿意给20%的利息,还款时间半个月。如果我觉得你靠谱,就 会在平台选择赚利差选项,还款时间不能变,但是利息可以改变。如果我改成15%,我的平台好友会看到,也可以接单,好友接单后钱会通过平台转钱给借款 人,我从中就能赚取5%的利差。

   张先生说,中介还有一种方式,挣钱空间更大。与上一种不同的是,当客户有借款需求,中介会通过平台先借好钱,然后转借给客户,这里面的差价完全由中介掌控,如果对方不还钱,中介要垫付,所以损失也只能自己承担。

  张先生20157月就注册了账号玩借贷,目前账号融资金额超过3000万。每个月挣一两万元还是很容易的,但这考验你的判断能力,还款人是否还钱,这些风险都要自己担。

   裸条并不是因为网络借贷平台才出现,很早就有了。张先生说,前几年小额借贷公司很火的时候,他就知道有这种情况。不止大学生打裸条,出来工作的人也有。我们村里有人打裸条,没还上钱,借贷的人就在村里到处贴小广告,写×××借钱不还,还贴上他的裸照。

  记者调查:

  学历越高贷款额度越高

  为了进一步摸清裸条借贷的情况,昨日下午,南都记者找到福州一家自称可提供打裸条服务的网贷中介,在其QQ空间状态中找到了该机构为打裸条借 贷开出的条件:大学生、芝麻分必须620以上、有支付宝账号、手机实名1年以上、网络借贷平台无逾期记录。该广告还表示,其可实现各平台套现、线上线下手 机套现、网贷、八折收话费和全国除偏远地区外的线下私贷。

  南都记者随即按照广告提示号码,加了其中一名工作人员为QQ好友,并佯装成欲借款的女大学生向其打听打裸条贷款事宜。对方上来便询问南都记者是否为在校大学生、年级等信息。随后,当记者表明借款意图时,对方开始询问是否在其他平台进行过类似借贷,同时要求记者说出使用过的所有平台和大致负债金额。

  该中介称,通过该机构借款的周利息为30%,其中他们会抽走10%的审核费。当记者问及审核需要借款者提供哪些材料时,对方表示非常多,包括父母同学电话、身份证和户籍信息等。甘肃天水一家同样提供打裸条服务的借贷中介则向南都出示了一份资料清单,除个人和父母信息外,还包括寝室、同学、学信网、银行卡和早先贷款平台的信息与截图。

  福州的中介向南都记者表示,借款人提供完全部资料后,会安排另外的人员进行审核,一般审核时间为30-60分钟。该中介表示,只要申请贷款人填写信息真实,都能通过审核,问及如何在短时间内完成信息核实时,对方称我们自己有办法

  获取对方信任后,南都记者表明欲借款金额为5000元,并询问是否可以打裸条。该中介向南都记者表示,裸条是专门给逾期不还、高负债的借款人做的,但这不会降低利息。

  一名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行业内向大学生借款一般会根据学校层级作出区分。专科生,只要统招即可,专三学生是6000元额度,12个月还清;非毕业班专 科生10000元,最多24个月还清,且需在毕业前还清;本科生一般不做限制,额度为15000元,最多分36个月还清,重点本科及研究生博士生的额度还 会高一些。上述所有产品均可提前还款。

  此外,多名从事网贷的业内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可以使用多家不同的网络借贷平台为借款者提供裸条借贷服务,看对方需要。

 

结合此新闻,浙江洪坤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发表了他们的观点:

首先,对于文中借款利率为周息30%的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而周息30%的约定明显高于此司法解释中关于利息的最高规定,债务人在诉讼中可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应支付的利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次,文中受害人李丽提到“借款方要求其手持身份证拍裸照作抵押,还款后再将照片退还给她,如果还不上,会将其照片发给其家人甚至公开”。对此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以裸照作为抵押物,不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另外,此行为明显违反公序良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第二、以公开裸照作为威胁,强行所要高额利息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的规定。

第三、若贷款人逾期无法偿还借款后,借款人公布裸照的,借款人不仅会侵犯贷款人的隐私权,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物品罪第一款的规定。另外,若借款人以公布裸照牟利的,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传播****物品牟利罪第一款的规定。

另外,文中受害人李丽还提到“借款人与贷款人有时还会约定发布借款需求时连利息一起发布。比如借5000元,一周利息是1500元,需要在该平台发布6500元需求,借款人先放给她1500元,让李丽还给他,然后再把剩下的5000元钱转给李丽”。很明显,这是一条“砍头息”的约定,即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而这也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后,对于文中借贷平台的法律责任,由于借贷平台实际上属于一种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对于其责任的承担,可以参照网络侵权领域的避风港原则,在借贷平台“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所发生的借款人侵犯贷款人权益的行为,借贷平台可以免予承担法律责任。但对于显而易见的违法信息以及平台已经获知的违法信息未予及时删除、屏蔽而造成的损害扩大部分,借贷平台应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裸条放款”虽然看起来轻易就可以贷到自己急需的款项,实则处处暗藏危机。对于需要从其他机构和个人处贷款的人群来说,应在订立借款合同前仔细甄别合同条款,以免陷入不法分子圈套中。但是,在陷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后,也不应惊慌失措,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避免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来源:浙江洪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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